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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教育学院生活待遇落实情况
2010年05月15日 21时36分     (热度)

1 、按规定发放离退休人员的各种费用补贴。

2 、认真做好每年的离休干部、退休副厅以上干部及高知人员的慰问工作。

3 、及时看望、慰问生病住院和因病长期在家休养的离退休老同志。

4 、对居住在外地的老同志,我们及时为他们报销医药费。

5 、保证离休干部、退休副厅以上干部因公、因病用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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