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退休工作处学习《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
为深入推进《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的宣传贯彻工作,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引导全校师生树立文明观念,促进文明行为养成,有效提升学校的文明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。离退休工作处4月25日下午组织教职工学习了《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。
《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是贵州省出台的第一部文明行为条例,也是全国第一家省级层面的文明行为地方性法规,旨在把贵州省精神文明建设纳入法治轨道,充分发挥法治的支撑保障作用,将贵州省精神文明建设推向更高水平。此次学习更加深入地把《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“总则、文明行为、鼓励与促进、保障与监督、法律责任”等五十一条知识一一剖析,以实际事件为例,引导师生树立文明意识,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,以实现学深入、学透彻。
离退休工作处将加强宣传,扩大知晓率。结合实际,抓好落实。全体教职工要以身作则,树典范,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,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,营造文明、和谐的氛围。
文/图 离退休处 审核/芦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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